拜託請幫忙 ”關於車禍的賠償” - 生活
By William
at 2007-08-16T00:00
at 2007-08-16T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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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我是晚上回家時發生車禍,當時的路是T字路,我是直行的機車,對方是要從巷子轉彎出來的汽車,當時我有報警處理,我是後來做救護車去醫院的,但是當時警方好像沒有對對方做酒測的檢查(這樣處理對嗎).
Q1:對方一直說他的車險公司會賠我錢,所以約他出面談賠償問題卻都推給保險公司,不肯出面,我該怎麼做才能拿到賠償?
Q2:我是撞到後摔到地上的,全身多處擦傷,當時有照x光,並沒有骨折,但是因為我傷到的地方是兩腳的膝蓋及腳踝及牙齒,醫生說會有傷到韌帶及軟骨的可能,要後續做觀察.
Q3:(而有朋友説他之前的傷勢跟我很像,是傷到膝蓋,以致於工作不能走或站太久,擔心我會像他一像,是否要等醫生證明出來才能跟對方談這個部份的賠償?)
Q4:聽我姐說他有幾個朋友車禍受傷,也是對方不肯賠錢,只是有保險公司賠給他,等到要跟肇事人談賠償時,對方的財產都脫產了,一毛也拿不到,真的會這樣嗎??
那我要怎樣才能在跟他調解的期間內,不讓他的財產脫產呢,才能拿到金錢賠償呢??
請各位幫忙,謝謝你們!!
Update:
Q: 可是警方沒有對我做酒測,對方也沒有做酒測,那我能告得贏對方嗎??
Q: 另外,保險公司賠的部份如果太少,是否能另外請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,例如: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.需要家人照顧是否能請求什麼? 以及精神賠償太概能要到多少??
Update 2:
另外,訴狀要怎麼寫呢??
Update 3:
恩恩 我了解,我先提調解委員會幫忙,在等對方保險公司聯絡我,謝謝各位幫忙
Update 4:
Q:保險公司說若不和對方和解,這期間支出的費用就拿不到,是嗎?
Q:另外,若要多告他違反道路交通法其中二條,是不是在提刑事告訴時一併在訴狀中提告??
謝謝!!
Q1:對方一直說他的車險公司會賠我錢,所以約他出面談賠償問題卻都推給保險公司,不肯出面,我該怎麼做才能拿到賠償?
Q2:我是撞到後摔到地上的,全身多處擦傷,當時有照x光,並沒有骨折,但是因為我傷到的地方是兩腳的膝蓋及腳踝及牙齒,醫生說會有傷到韌帶及軟骨的可能,要後續做觀察.
Q3:(而有朋友説他之前的傷勢跟我很像,是傷到膝蓋,以致於工作不能走或站太久,擔心我會像他一像,是否要等醫生證明出來才能跟對方談這個部份的賠償?)
Q4:聽我姐說他有幾個朋友車禍受傷,也是對方不肯賠錢,只是有保險公司賠給他,等到要跟肇事人談賠償時,對方的財產都脫產了,一毛也拿不到,真的會這樣嗎??
那我要怎樣才能在跟他調解的期間內,不讓他的財產脫產呢,才能拿到金錢賠償呢??
請各位幫忙,謝謝你們!!
Update:
Q: 可是警方沒有對我做酒測,對方也沒有做酒測,那我能告得贏對方嗎??
Q: 另外,保險公司賠的部份如果太少,是否能另外請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,例如: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.需要家人照顧是否能請求什麼? 以及精神賠償太概能要到多少??
Update 2:
另外,訴狀要怎麼寫呢??
Update 3:
恩恩 我了解,我先提調解委員會幫忙,在等對方保險公司聯絡我,謝謝各位幫忙
Update 4:
Q:保險公司說若不和對方和解,這期間支出的費用就拿不到,是嗎?
Q:另外,若要多告他違反道路交通法其中二條,是不是在提刑事告訴時一併在訴狀中提告??
謝謝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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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y Barb Cronin
at 2007-08-16T10:19
at 2007-08-16T10:19
1.我是晚上回家時發生車禍,當時的路是T字路,我是直行的機車,對方是要從巷子轉彎出來的汽車,當時我有報警處理,我是後來做救護車去醫院的,但是當時警方好像沒有對對方做酒測的檢查(這樣處理對嗎).
當場你可以要求,對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優先通行,已明確為肇事之主因無誤,對你已絕對有利,是否有酒測已經不重要,縱使對方通過酒測,也不會減低他應負的責任。
Q1:對方一直說他的車險公司會賠我錢,所以約他出面談賠償問題卻都推給保險公司,不肯出面,我該怎麼做才能拿到賠償?
很簡單就跟對方說:我就是找你ˋ再不出面我就告你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;
[不管大傷ˋ小傷ˋ縱使瘀青也算]不論肇事責任百分比有多少,哪怕是只有一點點的過失肇事責任,對方都已觸犯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責。
刑法第 284 條:過失傷害罪[告訴乃論]追訴時效為6個月。
因過失傷害人者,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,致重傷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Q2:我是撞到後摔到地上的,全身多處擦傷,當時有照x光,並沒有骨折,但是因為我傷到的地方是兩腳的膝蓋及腳踝及牙齒,醫生說會有傷到韌帶及軟骨的可能,要後續做觀察.
Q3:(而有朋友説他之前的傷勢跟我很像,是傷到膝蓋,以致於工作不能走或站太久,擔心我會像他一像,是否要等醫生證明出來才能跟對方談這個部份的賠償?)
當然!否則無憑無據,光用嘴巴講的,就算上法院訴訟,法院也不會照准。
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:
一 : 醫療費用。民法第191-2條:汽車、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,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,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。
以醫療收據為憑。
看護費用: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,[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],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。
二 :減少勞動力損失。
民法第193條: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[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]。
三 :非財產上之損害 [俗稱精神撫慰金]。
民法第195條: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
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,而有所差異,無一定準則可依循。
Q4:聽我姐說他有幾個朋友車禍受傷,也是對方不肯賠錢,只是有保險公司賠給他,等到要跟肇事人談賠償時,對方的財產都脫產了,一毛也拿不到,真的會這樣嗎??
依你敘述的傷勢,縱使是完全責任,總數也沒多少錢,沒有人會去想到脫產問題,何況對方還有投保任意險,未達成和解保險公司也不可能理賠,多學習一點基本常識,你想太多了!
那我要怎樣才能在跟他調解的期間內,不讓他的財產脫產呢,才能拿到金錢賠償呢??
若你很想自找麻煩,真怕對方脫產,當然也可以先去法院聲請假扣押,先繳交訴訟標的的三分之ㄧ寄存法院,就可以聲請假扣押。
請各位幫忙,謝謝你們!!
2007-08-16 00:50:37 補充
Q: 可是警方沒有對我做酒測,對方也沒有做酒測,那我能告得贏對方嗎??
若明知無酗酒跡象,沒有必要一定要做酒測,同樣也沒對你做酒測'並無不公之處,你若質疑對方有酗酒,可以當場要求警方做酒測,你自己也已放棄你的權利。
Q: 另外,保險公司賠的部份如果太少,是否能另外請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,例如: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.需要家人照顧是否能請求什麼? 以及精神賠償太概能要到多少??
同以上說明:
精神賠償無一定標準,本件依你所述之傷勢,能要求的金額微乎其微。
你請求對象是當事人,並不是對方的保險公司,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處理而已,保險公司對你任何義務。
2007-08-16 00:52:58 補充
另外,訴狀要怎麼寫呢??
你根本不用自己寫訴狀,只要回原處理單位找原處理警員,表示要正式提出告訴,警員就有義務替你製作告訴筆錄,並傳喚對方也到案製作筆錄後,移送法院地檢署。
By Elvira
at 2007-08-20T13:39
at 2007-08-20T13:39
By Hamiltion
at 2007-08-17T11:40
at 2007-08-17T11:40
邀我入知識圈
有想提供意見給妳參考,不過最近我忙,-------其他人幫妳應夠了。過程如不順,再來信吧。
先醬子---一杯咖啡
96-8-17
2007-08-17 15:43:50 補充:
swccbt@
後面亞虎,懂嗎
By Dorothy
at 2007-08-19T13:41
at 2007-08-19T13:41
ANS:
不妨先與保險公司協調,若感覺不合理或不滿意時可再直接與當事人處理(切記千萬不要超過刑事的告訴期間六個月)
Q2:我是撞到後摔到地上的,全身多處擦傷,當時有照x光,並沒有骨折,但是因為我傷到的地方是兩腳的膝蓋及腳踝及牙齒,醫生說會有傷到韌帶及軟骨的可能,要後續做觀察.
ANS:依你所述之傷情,建議可治療3-4個月後再請醫師評估是否復原後再進行和解,畢竟身體的健康大於賠償。((切記千萬不要超過刑事的告訴期間六個月)
Q3:(而有朋友説他之前的傷勢跟我很像,是傷到膝蓋,以致於工作不能走或站太久,擔心我會像他一像,是否要等醫生證明出來才能跟對方談這個部份的賠償?)
ANS:有醫生證明,談賠償是較好。否則會雙方各說個話。
Q4:聽我姐說他有幾個朋友車禍受傷,也是對方不肯賠錢,只是有保險公司賠給他,等到要跟肇事人談賠償時,對方的財產都脫產了,一毛也拿不到,真的會這樣嗎??
那我要怎樣才能在跟他調解的期間內,不讓他的財產脫產呢,才能拿到金錢賠償呢??
ANS:若對方確定有投保強制險及汽車笫三人責任保險時,你就可放心,反之無保險時,不妨先向法院提出假扣押,以防脫產。
請各位幫忙,謝謝你們!!
2007-08-16 00:50:37 補充
Q: 可是警方沒有對我做酒測,對方也沒有做酒測,那我能告得贏對方嗎??
ANS:有無酒測現階段討論已無助益。至於對方有無賠償責任,你可以三十日後到交通隊申請肇事責任分析。
Q: 另外,保險公司賠的部份如果太少,是否能另外請求對方賠償我的損失,例如:無法工作期間的薪水.需要家人照顧是否能請求什麼? 以及精神賠償太概能要到多少??
ANS;當然可以,因為保險公司僅是依保單契約補償。若感到不足仍可請當事人表示其賠償的誠意。至於法律上計算損失的標準如下:
1醫療支出(若傷情尚未復原,你也可以預估後續醫療費用)
2工作損失(因傷不得工作之損失,以個人平均所得計算)
3精神補償(並無絕對的標準,法官通常會依雙方之經濟能力加以判定,你)
4增加的生活支出,例如看護費用、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
5財物損失,應賠償恢復原狀之費用,若無法維修時則可請求市價(但需扣除使用時間的折舊)
以上述方式計算你個人認為合理之損失但需提供客觀上之文件證明(例如、診斷證明、醫療單據、工作所得證明、財物損失則需提供估價單、受損照片)。
但還是要參考車禍的肇事責任,若雙方都有責任時應會有比例分攤的情況。
2007-08-16 00:52:58 補充
另外,訴狀要怎麼寫呢??
法院都設有訴訟輔導的部門,但原則上僅提供簡單服務。若能力許可的話可請求法律專家協助,但一般律師收費不便宜,你應該考量可請求的損失後再作決定
By Damian
at 2007-08-16T10:26
at 2007-08-16T10:26
2.看看他保險公司的人有聯絡你嗎,如果沒有就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,如果再不處理就民事處理ㄌ,告他。
3.可以,可以連同一起跟他們談,如果說他們還不出面,你就等到驗傷單出來再聯絡他們。
4.脫產是沒用的,保險有賠給他,他還是要賠給你。
最好是去調解委員會,因為那邊有調解元,會簽和解書,金額談好了就簽那個,只要調解委員會那邊談好,簽好名,就是法律生效,不認帳就可以告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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